原标题:普洱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出台
近日,普洱市制定出台了《普洱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一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二要坚持普惠性原则,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金融供给;三要坚持可持续性原则,通过机构覆盖、科技运用等手段,全面提升金融辐射范围及服务能力水平;四要坚持绿色发展原则,强化对绿色产业发展等支持力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方案》要求,一是要通过加强窗口指导、强化正向激励和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银行、保险等驻普金融机构要根据各自特点,不断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三是要持续加大金融资源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粮食安全、特色小镇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四是要不断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五是要加快建设完善“两个平台”,积极运用资本市场、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强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保障体系;六是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方案》明确,成立普洱市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双组长,市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工作推动协调机制,推进《方案》落实落细落地。(通讯员 林雨海 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