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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1:02:00  来源: 云南网-普洱日报

原标题:开门迎检 狠抓整改普洱市不折不扣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督察以来,普洱市聚焦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切实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督察工作普洱市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思茅区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深入景东、墨江、镇沅、孟连现场督导中央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市环保督察办到相关县(区)跟踪督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10县(区)召开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议,党委、政府领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调研,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做好资料调阅。普洱市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资料上报工作,共调取8批次389份材料(其中报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9份、备查备调214份),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性资料;各级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方面的材料。

配合下沉督察。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月26日至29日下沉普洱开展实地督查,普洱市积极配合督察组完成普文河水质国控断面、思茅区南岛河村咖啡投诉问题整改、碳房小组咖啡废水集中治理和北归咖啡有限公司咖啡废水治理、思茅区莲花路投诉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思茅区五里河一、二级电站小水电清理整改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狠抓问题整改。普洱市高度重视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一事一办、一厂一策”原则,紧盯群众反映问题重拳出击,迅速行动,有序推进案件办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办理质量,让群众满意。截至5月6日,普洱市共接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34件(信件举报9件,电话举报25 件),数量排名全省第14位。其中,景东县10件、思茅区6件、宁洱县5件、镇沅县4件、澜沧县4件、墨江县3件、江城县1件、孟连县1件,景谷县和西盟县暂无转办案件。目前已办结22件,占比64.71%,其中责令整改11件,立案查处5件,共处罚金21.96万元。

加强宣传报道。在市、县两级政府网站、普洱广播电视台和《普洱日报》设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发布进驻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利用新媒体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边督边改情况,积极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浓厚氛围,有效推动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截至5月6日,在“一台一报一网”和市级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环保督察工作相关信息533条(篇)。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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