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东县四举措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景东彝族自治县采取四项民生举措,推进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提高救助标准。2021年城市低保标准由2020年的650元/人/月提高到670元/人/月,2021年农村低保标准由2020年的4620元/人/年提高到4800元/人/年。截至2021年9月底,景东县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1.52万人次,支出资金5636.92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8.09%;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0.86万人,支出资金2012.10万元。
实现应保尽保。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单人保”。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边缘人口,全部按政策、按程序及时办理,纳入兜底保障。目前,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5588户2328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185户13829人。
创新救助制度。2021年,实现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审核审批,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深化“放管服”改革,1至9月,全县临时救助3088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97.21万元。
加大照护力度。开展特困群体生活状况排查,重点排查因病残体弱、无赡养抚养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靠亲友照护的独居特困人员,以及居住在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对存在生活及过冬安全隐患的,符合集中供养政策的及时办理集中供养,不愿集中供养由亲属照护的,督促其照护亲属落实照护责任。针对集中供养对象,加强敬老院消防、设备、食品卫生及管理秩序等方面的安全排查,1—9月,财政共安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02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资金81万元,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杨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