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茅区发挥“探头”作用促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近日,思茅区纪委监委驻思茅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督促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向营商环境测评中指标排名靠后的牵头部门和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问题最多的部门发出10份工作提醒函,进一步提升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全力促进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为有效监督营商环境“慵懒散漫”、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思茅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以到服务窗口亲身体验,到重点部门“值守”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出台《思茅区关于损害营商环境的十条责任追究措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立足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能,针对职能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追究,以科学精准、严实有效的监督措施,坚决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处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深入优化。(旺珍 李登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