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普洱频道 >> 要闻 >> 正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宁洱县对18年前一起持刀行凶案进行司法救助听证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8:37:36  来源: 云南网

  4月19日下午,宁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一场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共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司法局代表、人民监督员、案发地党委副书记等5人担任听证员进行听证、评议和监督。

  受理该案得从今年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的一位信访人员说起。杨某某,47岁,家住宁洱县德化镇龙树村委会龙树小组。据他陈述:20033月的一天,同组的李某某因与其父要钱未果,持刀行凶追砍,后将杨某某一岁零九个月的长子砍死,其妻张某某因儿子惨死引发精神疾病,如今成三级精神残疾且时常需人看护,现家里还有一个16岁的儿子在校读书。由于原案被告人李某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无经济能力赔偿,杨某某一家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案发后其一家因病和缺劳力导致家庭贫困,是村里的建档立卡户,故到宁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承办检察官受理审查后,及时向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调取原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并积极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向村领导、驻村干部了解相关情况,在准确掌握杨某某家庭情况后即提出救助意见。为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彰显检察蓝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宁洱县人民检察院就此司法救助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申请人杨某某陈述了救助请求和理由,案件承办检察官汇报了案件办理情况,发表了救助意见及法律依据,并对听证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5名听证员经过认真评议后一致认为,杨某某家确实存在因案致贫情况,应当给予适当救助。

  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切实增强了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意识,进一步传递了司法温度,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今后工作中,将亦会继续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把检察业务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

  云南网通讯员 陶恩萍 杨涪麟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李享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