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疏通环保监督“肠梗阻” 守护生态宜居环境
近年来,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市、县(区)12个相关部门的22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震慑。
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中短板弱项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肃查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统筹整合各方力量,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生态考核、巡察、审计和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分析研判,打通制约形成监督合力的“肠梗阻”问题。
充分发挥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分片联系县(区)工作机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纪律监督,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和专项巡察的作用,推进“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直捣问题症结,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马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