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推行“好差评”制度助政务服务质量提升
普洱市紧紧围绕政务服务全流程,制定《普洱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试行)》,多措并举将“好差评”机制推行到政务服务中,助推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畅通评价渠道。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服务点的办事窗口均设置了“好差评”评价装置或评价二维码,评价人接受一次服务后即可通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作出评价。
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收到差评和投诉后,要求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并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另外,采取人工电话回访和网上平台追评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定期汇总、公开各单位差评问题办结情况。
实施评价结果公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普洱分站和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