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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6:16:00  来源: 云南网

  普洱市2020年面向高校招引优秀毕业生,作为党政储备人才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洱市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到非“双一流”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双一流”A类大学全日制优秀本科生。

  招引对象不含定向生以及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够积极主动服务普洱发展。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于2020年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承诺在普洱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就读,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到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工作的服务期减少1年并适当放宽年龄、毕业学校要求。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到普洱市所属各层级国有企业工作。入职后达到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可调任与所任职单位对应层级党政机关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继续留在所任职事业单位或到普洱市所属各层级国有企业工作。

  (二)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本科生2万元,分2年平均拨付。

  (三)编制专用。党政储备人才首次入职事业单位所需事业编制,根据入职单位隶属关系由市、县(区)编制部门专项保障,不占所入职单位编制,编制专用、人走编收。在事业单位首次提拔任职的,不占单位职数。

  (四)培养选拔。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特别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破格任用。

  (五)零门槛落户。可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

  (六)住房支持。家庭及本人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的,可选择申请公租房或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公租房的,可不审核财产和收入条件,给予优先安排,最长租住3年;申请租房补贴的,按每月300元标准,补贴1年。公租房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购买普洱市辖区内商品住房的,由住建部门协调开发商给予普惠营销之外的购房优惠并优先选房,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优惠便捷购房金融服务。

  四、方式和程序

  (一)政策宣讲。在北京、上海、重庆、成都、西安、昆明等地部分高校举行政策宣讲会,现场进行政策解答。政策宣讲会具体事宜通过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另行通知。

  (二)发布公告。在各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云南网、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新闻网、普洱党建网、普洱日报及“普洱党建学习时”、“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将完整的《报名推荐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进行复审;国外毕业院校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以及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后上传至指定邮箱:puerrck01@163.com或puerrck02@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学校+学位+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09:00至7月7日18:00。

  (四)确定初步人选。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初步人选。

  (五)资格复审。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列入初步人选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面试定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取综合平均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引才环节。

  (七)体检。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八)考察。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确定具体岗位。根据面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及报名人员所学专业,结合普洱市实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单位和岗位。

  (十)公示。确定岗位人员名单在云南网、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新闻网、普洱党建网、普洱日报和“普洱党建学习时”、“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拟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若至2020年11月底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或由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3.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4.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未尽事宜由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传真):0879—2138449。

  附件: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报名推荐表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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