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镇沅县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2019年以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四个不摘”决策部署,围绕扶贫资金落实、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维护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突出政策落实开展监督。围绕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资金使用情况,对全县9个乡(镇)和57个县直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产业扶持政策带动效应不明显,扶持资金存在风险、项目程序不规范等方面问题4个,对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突出资金“安全”开展监督。组建督查组,围绕资金支付安全,对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上海帮扶资金支付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3个方面问题,及时对9个乡(镇)和10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突出问题整改开展监督。围绕扶贫成效考核、巡视巡察、省市督查通报指出的资金拨付不规范、支付进度慢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对存在问题的9个乡(镇)及财政、发改、易地办、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共25人进行集体约谈。一个月之后再次针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出5个方面问题,提出建议3条,有效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使用资金。
突出责任追究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不力,资金发挥效益不充分、违规发放津补贴、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对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罗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