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政府金融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9条措施的意见》第3条措施明确提出——
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实施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开展针对性授信业务;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将其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代偿比例提高至贷款本金的70%,并优先代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除反担保措施、免收担保费;加快推进市绿色金融服务公司转型为小贷公司,做大资金池,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恢复生产,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率和再担保率均降低5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和“三农”领域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合作社,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合作社,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
普洱市政府金融办应对措施:
切实保障疫情防控领域融资需求。会同普洱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与各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为其争取到疫情防控应急贷款共计6.9亿元。要求各金融机构开辟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信贷需求。
积极为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会同市人行和银保监分局,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积极办理展期或续贷。同时,要求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
加强拟上市挂牌企业疫情期间融资需求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对接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了解掌握各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协调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积极帮助“新三板”挂牌企业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争取信贷支持。
截至目前,全市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共申请贷款1108笔,金额26.54亿元,驻普各银行已办结贷款883笔,金额17.7亿元。为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办理展期25笔,金额1.6亿元,办理续贷71笔,金额2.87亿元。(记者 廖智若愚 通讯员 张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