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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17:15:02  来源: 云南网-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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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江城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紧扣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四位一体”,构建全面监督格局。统筹协调县、乡纪检监察和行业监管部门力量,采取形式多样的监督方式,构建起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四位一体”监督网络,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各项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精准监督,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成立三个督查组,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通过每周一例会、每周一研判、每周一部署,做到精准监督。

  夯实责任,推动各级履职尽责。紧盯责任落实不到位,紧盯工作措施不精准,紧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紧盯工作作风不扎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前移监督执纪问责关口,对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严肃执纪,倒逼责任落细落实。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查处力度,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效。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渎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

  标本兼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警示警醒效应。坚持以案促改机制,采取多种举措用好用活反面教材,积极探索实践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18年至今,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33件35人4个党组织,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4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发出扶贫领域纪律检查通报29份87件,涉及135个单位和个人。(通讯员 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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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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