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司法厅检查组到普洱市司法局督导检查
近日,省司法厅分别到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分别听取了市、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对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并对规范化、标准化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大排查、大调处、大宣讲、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等工作进行了指导,对市、县(区)司法局提出的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疑点、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支付、“速裁”案件如何进行补助、法律服务费用的收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的办案补助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检查组要求,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到市、县(区)后,要加快推进资金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进度,依法依规按程序将资金使用到业务开展过程中,落实、使用好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发挥好保障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开展,加快推进重点职能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