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郭丽 通讯员 田明跃)根据澜沧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民族立法工作计划,近日,澜沧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听取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通过调研了解到,自2015年颁布实施以来,澜沧县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景迈山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景迈山古茶林、传统村落等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管理,为景迈山申遗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目前,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景迈山资源和景迈山古茶林申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部分干部群众对景迈山资源的保护、抢救、管理和开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景迈山保护管理资金缺口大,国保项目推进缓慢,文物保护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慢等问题,调研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保护管理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切实解决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工作经费和历史欠账等敏感性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推进综合整治力度;要加快国保项目推进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专业技术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要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景迈山村庄规划》和《景迈山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