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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4:27:11  来源: 云南网-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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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思茅区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

  思茅区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规范工程施工领域用工,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思茅区要求用工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名册及劳动计酬手册,注明进入和离开工地时间及工资支付情况,并如实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建设项目启动前,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按规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当发生工资拖欠行为时,可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截至目前,思茅区督促建设单位滚动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90户12045万元。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项目建设单位支付每期工程款时,将当期工程款预算按不低于25%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建设单位设工资监督员,对施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施工单位设劳资专管员,对施工项目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进行记录,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

  建立“治欠保支”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以建筑企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全面加强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思茅区对全区 40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五项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率为100%,工资按月支付率为99%,银行代发工资27家,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落实35家,施工现场“双公示”落实率为10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率为100%。(通讯员 王雁 张甜瑞)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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