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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面对面督导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11:16:01  来源: 云南网-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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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面对面督导

  “该事实认定的证据基础是什么?相关犯罪嫌疑人是否及时进行了追捕?是否深挖了背后存在的‘保护伞’……”近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面对面听取了墨江、西盟县检察院检察长关于3件涉黑涉恶案件的案情汇报后进行了提问。

  为全面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准确掌握案件情况,会上,李世清边翻阅案卷材料,边通过现场直接发问,反复核查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分歧焦点和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寻脉问诊,对案件办理进行了指导,提出了明确细致可行的补侦提纲和法律适用指导意见。李世清要求所有扫黑除恶案件都必须坚持依法严惩的原则,严把办案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一线靠前指挥。李世清带头先后5次深入10县(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面对面督导,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实行院领导挂牌督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检察长直接承办,直接出庭支持公诉。通过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以实际行动引领攻坚克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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