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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督导知识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10:59:43  来源: 云南网-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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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扫黑除恶督导知识

  今年上半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将进驻云南等21个省份开展两轮督导工作,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在这两轮督导中,“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被中央督导组列为督导重点。此外,按照要求,对恶势力、软暴力认定以及“套路贷”、利用网络犯罪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要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4月初至5月初,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将到云南省开展第二轮督导工作。

  一、重点督导内容

  督导组重点督战“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如,重点督导未立案查处“保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查是否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是否落实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是否分层分类制定打击“保护伞”对策,深挖彻查各类“保护伞”。

  重点督导侦查机关依法抓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财产是否同步进行,查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涉财产刑是否同步起诉、同步审判,查金融、税务等部门是否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财”“断血”工作。

  对于新型涉黑涉恶犯罪,对恶势力、软暴力认定以及“套路贷”、利用网络犯罪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要督查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精准,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责任编辑:郭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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