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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法”助力“绿色普洱”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 15:36:16  来源: 云南网-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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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绿色税法”助力“绿色普洱”

  “环保税新政出台后,普洱税务部门及时给我们公司做了政策辅导,通过设备升级改造,公司符合了环保税优惠政策的规定,截至2018年12月我们公司累计缴纳环保税114万元,同比减少税费42万元”。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秦猛指着改造后的水泥脱硝设备介绍说:“2018年,我们公司投入技改资金228万元,减少了约30%的氮氧化物的排放,实现了企业和社会的共赢。

  截至2018年底,普洱市已淘汰110万吨水泥落后产能,并在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中获一等奖,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气候舒适指数最高、空气洁净度最好的地区之一。“环保税是以污染物为征税对象,税务机关无法直接查账征税,这与其他税种有着重大差异。”普洱市税务局财务和行为税副科长倪海介绍,为此,普洱市税务局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与财政、环保、发改、工信、住建、农业、卫生等多部门联合,确立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全新征管机制。充分发挥多个部门职能职责优点,形成了前端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负责税款征收和信息比对,环保部门负责事后复核的环保税征管模式。

  截至2018年12月,普洱市193家环保税纳税企业顺利实现申报,申报率达100%,共缴纳环保税673万元,减免税额189万元。(通讯员 高木子圆)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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