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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实行乡(镇)党委委员抓基层党建工作制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10:52:11  来源: 云南网-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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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江城实行乡(镇)党委委员抓基层党建工作制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了《乡(镇)党委委员抓基层党建工作办法》,将党建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到人、任务量化到岗,逐步形成了责任明确、运转有效、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

  分岗定责,牵住党建“牛鼻子”。紧紧围绕基层党建的主责主业,明确乡(镇)党委对辖区基层党建负总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分管责任人,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乡(镇)党委委员实行挂村联系制度,每个党委委员挂1-2个村(社区),对挂钩村(社区)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委员根据村(社区)党组织设置情况,安排总支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级项目推进工作队员对村(居)民小组党支部进行分片联系。

  各司其责,做好党建“明白账”。县委组织部年初下发《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重点任务进度计划,每月下发《基层党建任务清单》,乡(镇)组织委员每月28日前,负责制定本乡(镇)次月工作任务清单,报分管副书记、党委书记审定后组织实施。全体党委委员按清单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反馈组织委员,及时将“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重点任务开展痕迹资料收集整理,形成党建台账,并及时组织将电子数据录入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明白账”。

  严格管责,用好考核“指挥棒”。乡(镇)党委会每季度听取党委委员抓党建工作汇报,对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党委委员,乡(镇)党委可直接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委组织部适时根据分片联系制度安排人员列席党委会。县委组织部每月初召开组织委员例会,听取上月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集体研究工作推进措施;每月对上月录入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录入、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工作的乡(镇)党委委员进行全县通报。结合随机调研,对各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党建台账进行检查,并对台账不规范、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江城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普腾中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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