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郭丽)2018年10月,根据澜沧县扶贫办关于收集上报“县情清”相关材料的紧急通知要求,澜沧县地方志办向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文体广电局、旅游局等单位征集资料,撰写“县情清”中基本县情涉及的地理环境、历史沿革、行政区划、地理气候、资源条件5个部分近1万字资料向县扶贫办提供。
12月15日,根据澜沧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更新完善“县情清”的通知要求,再次对被采用的“县情清”中基本县情涉及的上述5个部分的内容做了审改,提出整改4处的建议,一是建议改历史沿革中1999年被确定为云南省首批46个革命老区县之一中的46个为47个;二是建议在行政区划中增加“居民小组52个”;三是建议改资源条件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11项中的11项为12项,并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6人中的16人为17人。2017~2018年,志办还向县扶贫办提供出版的《澜沧县志》、《澜沧县志(1978~2005)》、《澜沧年鉴2012》、《澜沧年鉴(2015)》各两册,为全县脱贫攻坚贡献了“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