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洱市紧盯实现10.9万贫困人口脱贫(净脱贫9.8万)、260个贫困村出列、15个贫困乡(镇)退出和景东、景谷、镇沅、孟连、西盟5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年度目标,坚持精准统筹推进贫困区域脱贫项目建设。
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以茶叶、咖啡、生物药为重点的高原特色产业。上半年,已投入产业扶持资金5.07亿元,培育农业龙头企业2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191个、家庭农场225个。有99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全覆盖。
抓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2018年,全市计划建设住房6228套,截至6月15日,开工建设3914套;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7600户,开工建设31310户。
抓好健康扶贫项目建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参保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开设定点医疗机构147个,其中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143个,实行先诊疗后付费143个,开通“一站式”即时结报医疗机构147个,开通率为100%。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1.3%,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5.4%。
抓好教育扶贫项目建设。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辍学率为0.02%,初中辍学率为0.42%。有6个县(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对“直过民族”地区1600人开展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常用规范文字培训,教育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加大。
抓好生态扶贫项目建设。林权抵押登记面积523.6万亩,贷款评估48.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1亿元。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85亿元,有6465名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部分困难群众经济增收实现了可持续。
抓好社会保障扶贫项目建设。将12.7万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特困人员(五保)供养兜底862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252元,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实现双向衔接。
为提升精准脱贫成效,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和15家主要行业扶贫部门签订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从强化“四级书记抓扶贫”入手,开展脱贫督查巡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指导各基层组织抓好扶贫项目建设。
(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