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把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管理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从严从实抓好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管理。
严格选派标准,确保工作队员精准足额选派。突出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素质具备履职条件的标准,全市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761支、队员2869名。从县级以上挂包单位中选派761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实现所有深度贫困村、贫困村和已出列贫困村工作队选派全覆盖。
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队员有人管、管到位。各县(区)成立由县(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驻村工作队统筹协调、督查考核。103个乡(镇)成立以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为组长的驻村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具体指导。同时,选派94名优秀驻村第一书记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驻村工作队长,保证所有驻村工作队员一个不漏管起来、一套标准管到底。
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工作队员吃住在村、专职专用。市委组织部结合落实基层党建分片联系制度和随机调研制度,每季度对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联合市纪委、市扶贫办组成督查组,对全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强化指导培训,确保工作队员明白干什么、怎么干。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县、乡三级联动全覆盖轮训驻村工作队员。实行驻村工作队员分片包组制度,按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具体责任分解到人,让驻村工作队员明白干什么、怎么干。
加强关心爱护,确保工作队员安心驻村、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机制,派出单位保障工作经费、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为驻村工作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1次体检。坚持将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发现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建立干部脱贫实绩档案和优秀干部推荐制度,确保工作队员干事有劲头、干好有盼头。
(通讯员 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