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普红宁) 近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出台《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归集、信息公示,建立“红黑名单”,明确信用激励和惩戒重点对象。
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实施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各乡(镇)、各部门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建立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制度。健全激励和惩戒触发反馈机制、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和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推动实施行业协同和跨地区联动机制。
培育诚信理念。多形式传播诚信理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引导人们践行诚信价值。同时,依法曝光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加大对社会影响恶劣或情节严重的失信案件宣传报道和剖析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