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一男子在缓刑期间再度砍树,因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被墨江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6日,墨江县景星镇白某某因滥伐林木罪被墨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缓刑。缓刑考验期限内,白某某不思悔改,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23日雇人砍伐思茅松19棵,在运输木材装车过程中被该镇林业服务中心查获。通过调查,该案件达刑事立案标准。墨江县森林公安局受案后,经过实地走访和调查取证,查证白某某滥伐林木活立木蓄积17.8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罪。8月7日,墨江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白某某执行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县司法部门也已启动了撤销缓刑程序,等待白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鲍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