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起,思茅区再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缴费基数从原来的每人每月820元、926元、1019元分别上调至每人每月1013元、1137元、1260元,平均增幅23.33%,创历史新高,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日前,思茅区人社局已对今年1月至5月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采取后续补差方式一次性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次调标惠及思茅区失业人员1011人次,补差金额65.21万元。
(通讯员 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