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普洱频道/ 要闻
普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
2018-06-27 14:21:41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澜沧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杨清) 近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对10个乡(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纪律交叉检查,发现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线索89件。

 精心组织,工作措施“实”。及时制定了《澜沧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纪律交叉检查工作方案》,成立10个交叉检查组对扶贫任务艰巨的上允镇、糯扎渡镇、竹塘乡等10个乡(镇)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纪律交叉检查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交叉检查组在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督促整改的,督促其立即整改;如需进行问责或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按照干管权限及时报党风政风监督室。

 聚焦重点,工作成效“真”。在为期15天的交叉检查期限内,10个交叉检查组发现了八个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线索89件,目前所有问题线索将按干管权限移交办理,澜沧县纪委将选择典型问题线索直查快办。

 精准监督,问责追责“严”。典型问题线索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直接核查为主,不再下转;对个别反映问题单一需整改的,以交办督办方式由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需整改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松劲,及时销号。对交办督办件,适时跟踪监督,简化线索办理流程,做到去向清楚、办理到位,问题线索不积压、不丢失、不泄露。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等,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进行集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立行立改,工作指向“明”。对2017年以后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已了结但需整改的,专项检查、巡察、各主责单位“双报告”中反映出需整改的问题,开展一次“廉洁脱贫整改回头看”工作。同时,继续落实好县纪委常委班子包案督办制度,纪检监察室包干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扶贫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扶贫脱贫政策走偏受阻、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等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景东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刘仕斌) 近日,景东彝族自治县10个督查组开展为期10天的扶贫领域专项纪律督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动扶贫“奶酪”、侵害群众利益,抓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敷衍塞责,资金管理混乱、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此次督查共发现问题118个,约谈相关责任人303人。

 照纲督查,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制定《景东县纪委监委6月份脱贫攻坚纪律督查提纲》。提纲包括4—5月份督查反馈和上级纪委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置情况、驻村干部的纪律作风、“三房”建设情况、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识别和部门落实帮扶责任等。同时,要求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填写好问题排查处置表、约谈提醒记录表和督查情况报告表。做到督查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行动统一,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交叉检查,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抽调参与督查的乡(镇)纪委书记,不得在本乡(镇)的督查组,交叉到其他乡(镇)督查;督查组的督查人员,不得再参与上一次督查过的乡(镇)和部门,交叉到其他乡(镇)和部门督查,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要求,督查组要深入村组、农户和项目实施地,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查验、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等办法,提高督查的真实性和督查效果。

 约谈提醒,压实解决问题的责任。督查组针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和上一次督查整改情况,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督查后,督查组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并进行全县汇总,并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把“问题清单”和处理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被检查乡(镇)和部门,反馈后及时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对不按“问题清单”要求进行整改处置的,不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 杨茜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