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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会普洱宣言发布
2018-06-21 10:52:4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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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下午,历时三天的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会暨首届国际哈尼族医药发展交流会在普洱落下帷幕。闭幕式上,本次大会主席、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宣布了在此次会议上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的成果性文件《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会普洱宣言》(简称普洱宣言),进一步巩固了湄公河次区域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六国传统医药交流的各项成果,提升了区域内各国传统医药交流合作的层次与深度,完善了区域内各国传统医药学术交流合作机制。

  宣言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传统医药及民族民间医药中心数据库、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及民族民间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分享民族民间医药研究出版物和合作成果,推动各国相关部门开展人才、特色诊疗技法、企业间合作等交流。同时积极开展传统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研究、传统医药人才培养、组织编辑出版《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药用植物图鉴》等各项工作,并针对此次宣言具体内容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

  经郑进提议,各国代表一致同意云南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院长、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学会会长张超担任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会秘书长。

  闭幕式上,六国代表一致同意了由中国设计的主题为“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交流合作机制”的Logo作为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平台的代表性标志。

  记者 吕禾(普洱日报)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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