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景东彝族自治县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三强化三提升”管理模式。
强化制度保障,提升资金使用精准度。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办法和制度,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及时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做到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清楚、去向明白、高效运行。
强化公示公告制度,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制定了《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到扶贫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实行全程信息公开,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率和透明度,并在景东新闻网、政府网站和民生监管平台网站上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监督检查,提升资金监管力度。景东县纪委、县财政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县扶贫办等定期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同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支出进度实行旬报制,对扶贫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结余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切实提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力度。(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