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赴普洱市开展督查。20日上午,督查组召开座谈会,传达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内容及要求,听取普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督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督查组将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前往各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核查。我市将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一销号解决,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始终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记者 廖智若愚(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