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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三建机制”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
2018-02-07 19:08:45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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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 (记者 郭丽)“河长清河行动”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抓手,是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澜沧县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不断巩固和提升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

澜沧县各乡(镇)、各部门把“河长清河行动”作为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河长清河行动”的组织领导,坚持问题为导向,明确责任分工,总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级河长为相应河库渠(段)直接责任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确保河库渠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密切配合,加强互动,健全问题排查、定期通报和工作会商等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和参与辖区河道的综合整治行动,形成条块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的河长制管理工作体系。

澜沧县从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三个环节建立严格的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一把手此外,澜沧县统筹抓好“河长清河行动”的宣传动员、引导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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